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在每年一季度进行年报。截至2024年4月10日,部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年报信息。请未报送的企业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年报信息报送工作,未在限定期限内报送的企业将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年报咨询电话:0451-53005815)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