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应急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0 10:53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移动黑龙江公司、中国电信黑龙江分公司、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广电黑龙江公司、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财政部、应急部修订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以下简称《办法》),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计提标准由1.5%改为2%,现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特点,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