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05 09:07 来源: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 批复转移支付预算、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的复函》(工厅通信〔2021〕933号),批复2022年度黑龙江省电信普遍服务项目6个行政村4G基站和18个边疆4G基站的建设任务,其中行政村基站伊春1个、双鸭山5个;边疆基站全部在大兴安岭地区,主要解决边境地区重点交通要道G331、G111公路4G网络覆盖盲点问题。

2021年11月,为保证2022年度普遍服务项目尽快推进落实,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33号),提前向黑龙江省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26万元,用于支持我省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工作。

(二) 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批复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后,我局会同省财政厅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按照相关法律和程序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行政村项目招标工作。2021年12月18日至2022年1月4日,先后两次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两次公开招标均无企业投标。最终采取指派方式确定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行政村4G基站的承建企业。根据《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黑龙江省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行政村项目分配方案的批复》(工信部通信函〔2022〕136号),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承建3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承建3个。黑龙江省2022电信普遍服务行政村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108万元,其中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获得补助资金54万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获得补助资金54万元。

根据《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确定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边疆、海岛项目实施企业的通知》(工信部通信函〔2022〕34号),黑龙江省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边疆项目18个4G基站全部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承建,共获得边疆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10万元。

(三) 省内建设任务、资金安排调整及备案情况

2022年度黑龙江省电信普遍服务行政村基站6个、边疆基站18个在实际建设中无建设任务及资金安排调整,建设任务严格按照申报方案开展。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财政资金由省内拨付至企业情况

2022年4月18日和2022年5月25日,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分别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签订了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行政村项目和边疆项目政府采购合同。行政村项目合同金额分别为:54万元、54万元;边疆项目合同金额为:810万元。合同约定:工程竣工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按合同开展项目施工,并且实际发生了资金投入后,省财政厅先行拨付补助资金的90%,竣工验收完成后拨付剩余10%。

2022年7月20日,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向省财政厅提请拨付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中央补助资金。2022年7月27日,省财政厅按照合同约定将中央专项资金918万元的90%开工款826万元拨付至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省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其中:拨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48.5万元;拨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省有限公司729万元;拨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48.5万元。

(2)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各承建企业严格按照《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补助资金,确保项目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发挥最大作用。

(3)结余资金情况

由于2022年度黑龙江省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最终采取指派方式确定承建企业,本次建设任务不存在结余资金。

(4)结余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情况

黑龙江省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订<电信普遍服务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2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为保障普遍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局要求承建企业建立健全普遍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设立专项资金管理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与公司经营性收入严格区分,严禁截留和挪用,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专项资金账户申请使用专门流程,经各级业务管理部门审批,确保申请事项为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专项资金账户核算事项应建立业务台账,确保账户资金使用去向清晰。严格规范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目前各企业均按照我局的要求予以落实。

(2)项目管理情况

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建设工作正式开展后,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多次组织检查组深入项目地市督查督办,要求实施企业在普遍服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按期完成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任务,二是确保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工程质量100%合格,三是确保所有建设项目达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合同要求的建设标准。

(3)招投标、政府采购、指派承担情况

2022年度黑龙江省电信普遍服务项目6个行政村基站、18个边疆基站均采取指派方式确定承建企业,其中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承建3个行政村基站、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承建3个行政村基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承建18个边疆基站。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目前项目中6个行政村基站、18个边疆基站均已提前完成建设开通任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建设数量完成情况

2022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6个行政村基站、18个边疆基站目前均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建设质量情况

各承建企业严格按照电信普遍服务竣工验收标准进行施工,所有基站已完成当地政府初验,近期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将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定额质监中心进行项目终验。

(3)建设时效情况

2022年度黑龙江省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各承建企业均按照合同约定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建设工作,基站运行稳定满足覆盖需求。

(4)社会效益情况

本年度项目行政村基站有效保障试点行政村村委会、学校、卫生室等主要公共机构或合同要求提供相应4G网络覆盖,对区域经济、文化等全面发展提供了通信基础设施的有力支撑,对改善当地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依托本项目可搭建网络平台,可持续开展电子商务、互联网+农业、互联网+安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应用落地,助力当地经济发展,实现脱贫致富。

通过电信普遍服务边疆项目,持续提升偏远边疆广域覆盖,逐步夯实大兴安岭通信设施基础。政企合作,探索具有大兴安岭国有林区特色的边疆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并形成长期的合作固化机制,有效破解封山育林制约通信建设的难题,以便于通信企业持续改善边疆地区通信基础设施滞后、影响民生的情况,让戍边百姓真正享受到国家网络强国战略落地和信息化、数智化发展成果。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将于6月8日前将绩效自评结果通过管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说明:报告中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均为2023年3月底)

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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