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非经营性ICP网站备案流程
一、网站主办单位申请注销主体或网站域名备案流程
(一)网站备案信息完整,主办单位需通过由备案接入服务企业侧备案系统向管理局提交“注销网站域名备案”或“注销主体备案”申请,主办单位通过手机短信验证后,管理局系统会收到申请,并在3个工作日之内处理完毕。
1.登录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官网/“办事大厅--资料下载”通过《省内接入服务企业名单及网站备案咨询电话》可查到省内接入服务企业联系方式,其他省份接入服务企业信息可联系相关省份管理局查询。
2.网站主办单位因自身原因不清楚网站域名接入服务企业名称,可向管理局发送《联络网站域名备案接入服务企业申请表》邮件(详见下面表格-附件1),管理局将协助通知接入服务企业与主办单位联系。
3.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网站主办单位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提前30日提交变更手续。如未及时将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联系信息变更准确,导致申请注销备案时收不到系统下发的手机短信验证码,需要网站主办单位通过接入服务企业侧备案系统向管理局先提交备案信息变更申请,将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的联系信息变更准确,待变更申请审核通过后再提交注销备案申请。
(二)网站主办单位的备案信息状态为“空壳主体”,或“空壳网站”。管理局会定期清理系统核查发现的“空壳主体”或“空壳网站”备案信息,网站主办单位也可以向管理局发送《注销空壳网站/空壳主体备案申请表》(详见下表---附件2),通信管理局收到邮件申请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不符合要求的回复邮件告知原因。
二、注销非本单位的网站域名备案流程
如因网站域名已被上一任所有者申请备案,导致域名现在的所有者无法申请ICP网站备案时,现域名所有者可以向负责原备案审核的通信管理局发送《注销非主办单位所有的网站域名备案申请》(详见下面表格-附件3)邮件,通信管理局收到邮件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注:
1、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输入网站备案主办单位全称可查询备案的网站域名及备案号。
2、以上各类《申请表》发至hljwzba@163.com邮箱。
附件2:注销空壳网站/空壳主体备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