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平台经济发展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 续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支持平台企业在促进创新、推 动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助力 推进新型工业化,支撑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平台经济发展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24〕524号)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平台经济发展优秀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方向
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重要部署,围绕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主线,面向增强创新发展能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等主要方向,征集平台经济优秀案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实现技术创新突破。加强战略性前瞻性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和原始创新能力,深化数字技术系统集成和交叉融合创新。
(二)拓展商业模式创新。拓展“互联网+”融合应用场景,培育发展数字消费、共享经济、智能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
(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聚合“小快轻准”技术产品,打造开放共享产业发展生态,面向中小企业推广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支持依托平台创业发展,培育更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智改数转网联”,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快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支撑构筑现代化产业体系。
(五)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优化布局全球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推动数字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引进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更高水平数字经济开放合作。
二、案例征集要求
(一)案例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与价值取向,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夸大陈述。
(二)案例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可对外公开,不侵犯相关主体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案例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代表性、示范性和实效性,能够充分体现平台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对相关行业和企业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四)原则上每家企业报送同一类型案例不超过2个,案例总数不超过5个。
(五)案例应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清晰、资料详实,按照规范格式编写(详见附件)。以文字介绍为主,字数不超过3000字,可采用图表、视频等方式补充说明。
三、案例征集程序
(一)案例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辖区案例征集工作,组织企业积极报送,并对申报案例进行审核评议,于2024年8月16日前将本辖区推荐的优秀案例材料报至我局(邮箱:pingtaijingji123@163.com),数量不限。
(二)案例遴选及推广。我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报送案例进行评选,综合考虑案例质量、代表性、创新性、影响力等因素,拟定优秀案例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并组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切实发挥好案例的引导示范作用。
联系人及电话:郎爽 0451-86290635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