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建立信息通信业“走出去”企业信息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5 08:40 来源: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移动黑龙江公司、中国电信黑龙江分公司、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广电黑龙江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信息通信企业:

为支持信息通信企业有序海外布局,提升信息通信业国际化发展水平,助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我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印发的《关于组织建立信息通信业“走出去”企业信息库的通知》(工通信函〔2026〕276号)有关要求,现组织我省“走出去”企业信息库申报工作。

一、信息通信企业主体类型

企业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1.电信业务运营商:以在海外提供网络和电信业务为主,包括提供海外本地通信运营、跨境专线、海缆等服务;

2.通信网设备制造商:对外输出通信硬件,如5G基站、光传输设备、路由器交换机、光线光缆、数据中心设备等;

3.终端、物联网硬件厂商:面向海外提供通信终端、通信模组、物联网硬件等;

4.算力、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商:对外输出算力、词元(Token)出海、云平台、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等数字技术服务;

5.互联网平台企业:面向海外提供社交内容、跨境电商、数字支付、数字内容等;

6.通信工程企业:对外输出通信网络解决方案,包括通信网络规划、工程建设、运维总包,承接海外通信基建项目等。

二、工作内容

各信息通信企业自愿报名加入“走出去”企业信息库,于2026年10月8日前填写企业信息表反馈我局(加盖单位公章,模板见附件)发至邮箱hljstxgljxxtxfzc@163.com,我局将择优推荐其中不超过总数量30%的企业为重点企业。

1.申报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合规信誉,无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或境外失信等相关记录。

2.申报企业应具有较好“出海”能力或较强出海意愿。

3.各单位及申报企业请明确一名联系人,以便工作对接。

附件:信息通信企业“走出去”企业信息表.docx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26年9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关淼予 0451-5361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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